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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破产 留言时间:2006/12/14 22:22:52
任律师您好,在我们系统,我单位已于2004年宣布破产,也是第一个执行破产的企业。因当时我是军官家属,所以被划在内部退养的条件里,但当时并未给我们看任何文件,也没有签协议,只是由我们单方写了一个简单的书面申请。现在,整个系统全部实行破产买断工龄。而主管局也规定我们单位这些内退职工再随此次破产再买断一次,这次规定中,没有了军官家属可以内退这一条件,所以我们要跟着买断工龄。我想请问:这样规定是否合理?而已经破产过一次的企业,是否还可以进行再一次破产?谢谢!
律师回复:
2006/12/15 0:25:34
已经破产过一次的企业,不存在还可以进行再一次破产的情况,除非第一次是假破产
关于结婚房产问题 留言时间:2006/12/14 20:00:04
律师:你好,我和我男友准备结婚,我想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假使我们以后离婚在房产上能有我一半,如果登记前房证上写他的名字可以吗,还是在登记后,把房证的名字在改写为他的?
律师回复:
2006/12/15 0:22:57
在登记后,把房证的名字在改写为他的
房屋租赁 留言时间:2006/12/14 14:44:45
您好 我以前租了别人的仓库,但是由于资金不是很好,所以用车做了抵押,当时作价是26万,然后每月扣除1万元作为房租,这个时限是两年,可是由于对方拆迁所以只是使用了10个月.我是不是可以索要剩余的房费16万元.可是现在我很担心上诉的话即伤了朋友的和气又达不到要回钱的目的.我现在很苦恼,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所以只好请教您们了,希望您们帮助出出主意,万分感激!谢谢
律师回复:
2006/12/15 0:32:10
伤心的人,你可以索要剩余的房费16万元.作为商人,维护自己的权益是正当的行为,而你的朋友如果认为你不应该要剩余的房费16万元.那他就是想自己占你的便宜,他的行为是不当得利,这种人也根本不适宜作为朋友,所以,你不要有顾虑,堂堂正正的要剩余的房费16万元.不行可以到法院起诉,否则,你还是顾虑这顾虑那,说明你不适合做商人,还是趁早改行为好。 ----回答:任律师
家庭 房产 留言时间:2006/12/14 13:47:28
以前,单位分给我亲戚一处房子,房改的时候是我拿钱买了该房,房产证的名字也是我(当时也约定这个房子归我了.从中他以得到好处). 现在这位亲戚想要回原来的房子,并说当时改房证只是方便报销取暖费.我想咨询一下,从法律上说,他有权利要回房子吗?盼复,谢谢
律师回复:
2006/12/15 0:32:56
没有权利要回房子
有关执行难的问题 留言时间:2006/12/14 12:39:54
任律师:您好! 我与开发商有一个有关未能办理产权证申请法院判开发商赔偿违约金及办理产权证的案子在7月已经胜诉,法院判决:开发商30日内协助办理产权证及15日后赔偿违约金4万余元,但是到现在开发商还在推辞.请问到法院申请执行个人无法找到对方的账号,其财产也不能确定,应如何解决? 麻烦您,请任律师给予解答,为盼!!!
律师回复:
2006/12/15 0:34:35
单政勇,建议你与律师联系,当面详细说明情况。 ----回答:任律师
请问 留言时间:2006/12/14 11:06:41
我和以前的恋人在一家酒店住,被当地公安发现,他们的态度是拘留或着通知双方的家里,否则交5000元罚款,后来协商后交1000元了事.请问我们违法吗?警察这样处理对吗?
律师回复:
2006/12/15 0:35:20
你们不违法,警察这样处理不对
婚姻 留言时间:2006/12/14 10:54:28
律师您好!我是98年结婚的,一直住我母亲的房子,02年由于特殊原因母亲将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当时办的买卖,但我并没有付款,我想知道这个房子是夫妻财产吗?如果是赠予给我,是夫妻共有吗?
律师回复:
2006/12/15 0:36:32
这个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如果是一般赠予,也是夫妻共有财产。除非特别约定赠予。
取暖费问题 留言时间:2006/12/14 9:33:03
律师:您好! 我是辽宁本溪人,我现在的住房是在03年8月以十五万六买的(是以当时正常房价买的),当年供暖时我是在锅炉房交纳的取暖费,(供热公司没有通知我此房陈欠取暖费),去年所有用户都要到供热公司去交纳,我才知道此房陈欠了七年的取暖费达一万二千多元,此陈欠费用是最早房主隋某所欠,当时隋某知道此事,将此房低价卖给了房产中介,中介交了两年的10%的个人费用后卖给了张某,张某是在03年4月末买的,由于某种原因,在03年8卖给了我,当时买卖房子时张某说此房不欠取暖费等费用,所以我也没有仔细看,在去年本人
律师回复:
2006/12/15 0:37:20
建议你求当地律师帮助。
黑旅店扰民问题 留言时间:2006/12/14 1:31:35
我住在一个居民小区里,今天下半年,楼上出租给了10几个学生(有男,有女),这些学生总是深更半夜才回来,大吵大闹,严重影响了我们楼里居民的生活。我们也报过警,可是几天后马上又吵闹了,肯请您帮助我想想办法,如果这样下去,我们根本不能休息好,经常在睡梦中被吵醒。
律师回复:
2006/12/14 10:40:13
可以到法院起诉
再次谢谢了 留言时间:2006/12/13 22:20:54
任律师还有点事麻烦你,还是那个办工作的事,我们给那人钱的时候他妻子说不知道这事(其实她知道)没当他妻子面给他钱,现在找他妻子不承认那怎么办呢,我们要是起诉是起诉他本人还是起诉他妻子呢,起诉费谁拿,得多少钱呢,用请律师不谢谢了!
律师回复:
2006/12/14 10:41:09
起诉他妻子
留言时间:2006/12/13 21:13:36
我的申诉省高法只收卷,既不立案,又不驳回,怎么办? 1062.法官不作为怎么办? 2006.10.16 我的股票被人冒领索赔一案的申诉状,2005年7月7日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信访办依法受理,至今已经一年三个月了。我的受贿一案的申诉状,2005年10月20日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信访办依法受理,至今已经一年了。多次催问,不是已经进入程序,就是要我再次申报。2006年7月11日,我将两个申诉状再次进行了申报,至今也已三个多月了,既没有收到立案通知,也没有收到驳回裁定,就如石沉大海。 前些天通过电话
律师回复:
2006/12/14 10:42:20
可以通过人大反映
借条的有效期? 留言时间:2006/12/13 18:16:17
1995年吴某向我借了5000元,至今未还,吴某于2002年2月27日写了个借据:95年借***伍仟元至今未还特立此据。借款人:吴某2002.2.27 在此想咨询律师,若想起诉吴某,此借条是否还有法律效力?如果没有,让其现在补一张是否可以?若起诉需什么手续?什么资料?诉讼费多钱?是否可索要利息?
律师回复:
2006/12/14 10:45:04
老人家,借条还有法律效力,你不用担心;到法院起诉,需要你的身份证,借据。诉讼费大约200元,利息没有约定,不支持,但是从你起诉之日起,就可以要利息了。
医疗事故重鉴定 留言时间:2006/12/13 18:07:44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患者对医疗事故鉴定结果不服,要求重新做鉴定,是否有新规定说是得医院方同意后才能重新做了,是这样的吗? 麻烦给指点一下,先谢谢了。 在线等.
律师回复:
2006/12/14 10:45:51
要求重新做鉴定,不需要得医院方同意。
遗产纠纷 留言时间:2006/12/13 16:57:08
我父亲在二十年前与后母结婚,后母带来一套住房。后来双方达成书面协议(未公正)后母将其所有住房更名为我父亲名,而我父亲放弃对现有住房的所有权,归她。我现住在她原有的房内。现我后母去世,她的女儿要占有原来我父亲的房子
律师回复:
2006/12/14 10:47:42
你后母去世后,她的房子由你父亲和后母的女儿继承。
商家只能换不能退,合理么? 留言时间:2006/12/13 16:03:47
律师您好: 请问您商家只换货不退货合理么? 事情是这样的,近日我家在电视购物上买了一台吸尘器,今天货刚到家,打开包装就发现吸尘器的部件有缺损,而且使用效果和电视说的不一样,我们很失望,于是联系客服,他们的答复是只能换,不能退。 请问我需要怎么才能维护我的权利呢?
律师回复:
2006/12/14 10:49:01
只能换,不能退,修理三次不合格才能退
如何证明房子是我们的共同财产 留言时间:2006/12/13 13:39:51
律师您好: 我在12月12日和我的男朋友以共同贷款的形式一起购买了一处房子。并在房屋开发商那以我男朋友的名字交了20000元定金并填写了一份购房合同,在12月17日前要把剩余的首付款交齐并同样以我男朋友的名字填写剩余5份购房合同。我们决定在12月18日登记结婚,登记之后去办理房证和契税。那请问登记前我们所交的房屋首付款是我们的共同财产吗?以什么为依据确定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是谁呢?谢谢!
律师回复:
2006/12/14 10:50:23
登记前你我们所交的房屋首付款不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以房产证为依据确定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是谁
毕业证 留言时间:2006/12/13 13:02:58
我于去年研究生毕业,我的证件让用人单位人事处弄丢了,我现在该怎么办。因为我们的证件全压在单位人事处的。昨天告诉我毕业证和学位证丢了。盼您给回音
律师回复:
2006/12/14 10:51:19
证件丢了可以补办
员工在单位晕倒医疗费是否由公司 留言时间:2006/12/13 12:08:35
员工在适用期间内在单位晕倒,由于该员工身上没有带太多钱,当时由公司垫付120急救费用,此员工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当时以与员工协商好,在其工资中扣除.现在公司不想在样其员工在工作下去.并口头解除劳动关系,员工本人也同意.由于该员工手里压公司货款,我公司认为必须该员工把所有货物及货款上交清帐,才能给此员工发工资. 现在该员工称,凭什么扣其120急救费用.不给其工资不还货款. 请问:上面情况员工在公司内出现突发疾病,其费用是不是有公司来承担责任.
律师回复:
2006/12/14 10:51:59
员工在公司内出现突发疾病,其费用由公司来承担
交通事故起诉及索赔问题 留言时间:2006/12/13 11:22:16
不久前,我在斑马线上被车撞伤,造成盆骨骨裂,和多处擦皮伤,现已出院但是还没有做伤残鉴定。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了。
律师回复:
2006/12/14 10:52:30
现在可以去做伤残鉴定。
买房遇到的麻烦 留言时间:2006/12/12 22:52:22
我于今年10月份买了一个二手房,当时在中介签订的购房协议(购房手续办理后协议已由中介收回)上价格是16万,他原来契证上的购入金额是12万,由我交纳营业税和个税,在房产买卖合同上填写的金额是12.5万(房主在给他1000块钱的前提下同意这么写了),后来在双方签字后由我交纳个税时发现他的购房发票上写的金额是84000元,房产部门要我按差额(125000-84000)的20%交纳,当时我实在没钱,于是托人还是按12.5万交的税,后来由于发票和原契证上金额不一致,我没有给房主那1000块钱,现在他向我要钱,说不给
律师回复:
2006/12/12 23:14:21
象这种情况,法律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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